山西路橋第八工程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備(永濟污水處理廠項目)招標招標
山西路橋第八工程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備(永濟污水處理廠項目)招標招標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山西路橋第八工程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備(永濟污水處理廠項目)招標采購,招標人為山西路橋第八工程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面向全社會以資格后審方式進行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永濟城區污水處理廠擴容改造工程項目部根據設計要求共有12個單位工程,分別為粗格柵提升泵、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濾布濾池、加藥間、曝氣沉砂池、曝氣生物濾池、設備間、污泥回流池、調蓄池、中間水池、除臭生物濾池,現根據設計需求進行招標采購所需污水設備。
2.2招標范圍:本次采購包含設備進場、安裝、調試、稅費及運輸安裝調試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
2.3標段劃分:本次采購劃分為1個標包,具體清單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標包設備名稱單位數量最高限價(元)備注1污水處理設備批17901152.77限價含13%稅費
2.4交貨期:自合同簽訂后,根據項目部要求供貨即可。
2.5交貨地點:(請登錄)。
2.6質量要求:所供污水設備,能正常運行無故障,表面無磕碰銹蝕跡象。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生產商或經銷商。若為制造商,須具備/資質,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若為經銷商,須取得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具備泵、風機、儀表的制造商授權資
質,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2財務要求:近一年(2023年)流動資產不小于流動負債(以具有審計資格的第三方審計機構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為準,新成立或新晉升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可提供開標前3個月內的銀行資信證明)。
3.3業績要求: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協議書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1項單項合同額不少于400萬元同類設備供貨業績(業績證明以合同協議書(至少包含泵類設備)及對應的發票為準,缺少任意一項均不以認定)。
3.4信譽要求:投標人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內(2021年11月1日至今)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無行賄犯罪記錄;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響應資格未被取消,財產未被接管、凍結,未處于破產狀態;投標人近三年未因發生過騙取成交和嚴重違約、違紀違法、質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糾紛被建設主管單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明確禁止參與投標并且目前正處于處罰期內。
3.5其他要求:項目負責人1名,須提供可體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人在冊員工的社保證明,以近一個月內投標人登錄社保局網站下載的社保證明材料為準(若當年無繳納記錄則至少繳至上一年12月)。
3.6投標人對其遞交的投標文件的真實性負責,投標人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其投標將被否決;投標人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企業主要負責人(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等)相互兼職的關聯企業,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同標段項目,否則相關投標文件均無效。
3.9一個生產商對同一品牌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生產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時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若有多個投標人對同一個品牌的設備進行投標,以通過資格評審且上傳投標文件至電子商務平臺較早的優先。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人,請在線申請下載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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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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