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2024年度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招標
2.項目名稱:延吉市2024年度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采購項目
3.項目編號:JLCR2024-CG47
4.采購方式:招標
5.預算金額:人民幣5,911,628.70元
6.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5,911,628.70元
7.采購需求:詳見工程量清單。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內完成。
9.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
《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
關于印發《吉林省強化政府采購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落實舉措》的通知(吉財采購[2022]478號);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供應商須具備國土資源部核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具備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須提供網絡截圖加蓋公章);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新成立企業提供當年驗資報告或銀行出具的公司資信證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供應商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含)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供應商須提供投標截止日期前六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相關證明材料,提供項目經理投標截止日期前六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相關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拒絕列入政府取消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7)本項目中標人不允許轉包、拆包;
(8)企業名稱不同但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自然人的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采購項目的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相關投標人的投標均將被拒絕;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0)入吉企業:凡進入我省從事建筑活動的企業,均應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業信息登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入吉企業信息登記后方可投標;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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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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