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團10kV供電增容項目施工招標
(招標編號:JSWD20240904001)
一、招標條件
本連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團10kV供電增容項目施工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國有資金:222.593846萬元, 招標人為江蘇明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 連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團10kV供電增容項目施工,具體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連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團10kV供電增容項目施工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連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團10kV供電增容項目施工: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標人須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同時具有國家能源局(或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頒發的承裝、承修、承試類五級及以上的電力設施許可證(有效的),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機電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格,并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
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蘇建招辦〔2022〕2 號文,投標人(申請人)在投標文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3.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執行“江蘇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連云港市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通報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監督主管部門限制準入的投標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且未解禁的不得參加本次投標。
(2)投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未被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投標、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不出借掛靠資質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3)投標單位擬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2024年04月-2024年09月由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繳納證明(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等證明材料。
(4)本項目執行“關于印發《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號文件的要求。懲戒期限自網站上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開始,直至撤銷或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的期間。
(5)資格審查申請書的內容不得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本項目不 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11-08 08:30到2024-11-12 18:00
獲取方式:請授權委托代理人攜帶下列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并裝訂成冊)一份報名,否則視為報名不成功: (1)投標單位針對本項目的法人授權委托書或介紹信; (2)經辦人身份證; (3)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項目負責人注冊證書及社保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請于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30分至18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報名費100元。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4-11-29 15:00
六、開標時間
開標時間:2024-11-29 15:00
七、其他
連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團10kV供電增容項目施工招標
一、招標條件
江蘇明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標人)的連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團10kV供電增容項目施工(項目名稱)已經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招標。
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連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團10kV供電增容項目施工;
2.2、建設地點: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建設東路6號;
2.3、招標范圍:連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團10kV供電增容項目施工,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4、工期:60日歷天;
2.5、質量要求:執行國家現行標準,等級為合格。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標人須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同時具有國家能源局(或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頒發的承裝、承修、承試類五級及以上的電力設施許可證(有效的),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機電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格,并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蘇建招辦〔2022〕2 號文,投標人(申請人)在投標文件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3.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執行“江蘇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連云港市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通報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監督主管部門限制準入的投標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參加本次投標。
(2)投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未被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投標、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不出借掛靠資質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3)投標單位擬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2024年04月-2024年09月由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繳納證明(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等證明材料。
(4)本項目執行“關于印發《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號文件的要求。懲戒期限自網站上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開始,直至撤銷或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的期間。
(5)資格審查申請書的內容不得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4.招標文件的獲取:
請授權委托代理人攜帶下列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并裝訂成冊)一份前來報名,否則視為報名不成功:
(1)投標單位針對本項目的法人授權委托書或介紹信;
(2)經辦人身份證;
(3)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項目負責人注冊證書及社保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請于2024年11月 8 日至11月 12 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30分至18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報名費100元。
5.開標時間
開標時間:2024年11月 29 日15:00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看,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于下方聯系人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會員后可下載詳細的招標、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和部分招標文件等。
聯系人:李 工
電 話: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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