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庫區犟河流域張灣段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EPC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丹江口庫區犟河流域張灣段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已由十堰市張灣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張發改審批〔2024〕18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十堰市張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政府投資:58.31%,其它:41.69%。招標人為十堰市張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十堰市張灣區柏林鎮、花果街道
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污水管網工程、污染底泥處置工程、河道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具體如下:1.污水管網工程:鋪設DN300污水干管18517米。2.污染底泥處置工程:污染底泥生態處置總計170740立方米。3.河道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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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建設內容范圍內的總承包管理、工程設計、施工圖預算編制、施工圖范圍內所有工程施工、設備采購、交工及缺陷責任期修復等工作。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計劃工期:54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12-16
合同估算價:8757.01萬元
2.3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標段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有效的獨立法人資格。(2)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3)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證書,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4)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內(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承擔過一項工程投資規模不低于5000萬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須包含雨污分流或排水工程或雨水污水管網)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或工程總承包(EPC)類似業績(聯合體投標的,任一方提供均可)。(5)人員要求: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設計負責人: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施工負責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任職。注: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可以兼任本項目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兼任施工負責人時須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但不得同時擔任其他工程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含施工總承包工程、專業承包工程)。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2本標段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成員數量不超過3家。(2)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并明確牽頭單位。其中聯合體牽頭單位代表聯合體各方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但聯合體其他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3)組成聯合體進行投標的設計或施工單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參與同一標段的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參與同一標段的投標。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
3.4本次招標本項目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3.5本項目屬性:項目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6其它要求: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與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聯合體投標除外)。否則,相關投標均將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請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24: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下載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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