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規劃與學科建設部“雙一流”建設與評價數據分析監測服務項目
二、采購項目編號:鄭大-競磋-2024
三、項目預算金額:980000元
四、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本項目執行優先采購節能環保、環境標志性產品、優先采購自主創新產品,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企業發展等。
五、項目基本情況(包括服務期限等)
1、項目概況:根據2020年,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辦法(試行)》,其中第三章成效評價組織中的第十二條提到成效評價實行定量評價與定性評議相結合。依據公開數據、可參考的第三方評價結果及監測數據進行定量評價。對建設高校與建設學科定期發布的進展報告、中期和期末自評報告、典型特色案例及其他寫實性材料,組織專家進行定性評議。定量結果定性結論互相補充、互為印證。近日,在教育部“關于開展第二輪‘雙一流’建設中期自評工作的通知”中亦提到了學校需要建立常態化監測工作,并充分發揮第三方機構咨詢作用。基于此,規劃與學科建設部需要“雙一流”建設與評價數據分析監測服務來分析監測本校學校以及學科層面建設情況。
2、采購內容:磋商文件、服務要求包含的全部內容。
3、服務期限:365個日歷天。
4、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
5、是否接受進口產品:否。
6、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六、供應商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相關的證明文件。
2、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提供2024年以來近三個月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
3、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
4、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注:以采購人和代理機構在資格審查時現場查詢結果為準)。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6、本次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
七、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4年11月15日8:00至2024年11月21日17:00;
友情提醒:報名前與下方聯系人索取投標登記表,以及辦理后續事宜。
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郵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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