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檢察院小區水質提升配套設備招標
(招標編號:NMGJC-2024-028)
一、招標條件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檢察院小區水質提升配套設備項目已批準實施。招標人為巴彥淖爾市民惠 水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受巴彥淖爾市民惠 水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現對該項目進行招標,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歡迎愿意承擔該項目建設的潛在投標 人前來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檢察院小區。
2.2項目規模:臨河區檢察院小區水質提升配套設備(具體內容以清單內容為準)。
2.3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相關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2.4工期:合同簽訂后30日歷天內供貨、安裝、調試完畢,并通過驗收。
2.5本公告具體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見下表:
序號標段名稱招標內容數量計劃投資(元)
1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檢察院小區水質提升配套設備項目3T/H直飲水設備1套310000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投標人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2近三年內投標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無行賄犯罪行為(以《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截圖信息為準);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為嚴重違法失 信企業名單的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3.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 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時間,下同)按以下要求獲取招標文件:
(1)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是法人前來報名只需提供企業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3)提供采用A4紙打印的單位聯系方式信息,包括單位全稱、聯系人、聯系電話(座機 及手機號)、傳真及郵箱等信息并加蓋單位公章。
*提供以上資料復印件貳份(加蓋公章、A4紙)獲取招標文件,本次招標文件售價為500元 人民幣,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2024年12月4日上午09時30分。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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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 工
電 話: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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