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安縣人民醫院醫共體縣域衛生信息化120急救指揮調度平臺更新項目(重啟招標)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1599000.00元
5.最高限價:1599000.00元,投標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否則投標無效。
6.采購需求:建設一套智能化急救調度平臺,打造由指揮中心、急救車和接診醫院三位一體的可視化急救體系,建設內容包括縣級120指揮調度中心系統以及各個急救站點、救護車,調度中心內的顯示屏等各項與調度中心鏈接的系統改造。
7.合同履行期限:60 個日歷天完成全部任務。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款之規定(按照本辦法規定預留采購份額無法確保充分供應、充分競爭,或者存在可能影響政府采購目標實現的情形),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若中小企業對此有質疑,可按以下渠道遞交質疑:①以書面材料遞交至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處;②在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電子交易系統中進行質疑,具體操作步驟和程序請參見服務指南>交易須知>在線異議、質疑和投訴操作手冊;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4.信譽要求:供應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②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前三年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③供應商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且未被移除的;
④供應商被稅收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的;
⑤供應商被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⑥在“信用中國”網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嚴重失信行為的。
5.供應商所屬分公司、辦事處等分支機構存在第4條信譽要求①-⑥項情形之一的,接受供應商參加本項目。
備注:第4、5條按照“關于聯合懲戒失信行為加強信用查詢管理的通知”查詢或承諾。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4年 11 月 19 日至2024年?11?月?29 日(磋商文件的發售期限自開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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