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平湖南至鹽田港鐵路改造工程士建3標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部(型材)招標
1.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深圳平湖南至鹽田港鐵路改造工程士建3標施工總承包項目,招標人為中鐵十八局集團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平湖南至鹽田港鐵路改造工程士建3標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部,招標項目資金來自項目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出資比例為100%,建設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型材采購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2.1.1深圳平湖南至鹽田港鐵路是一條承擔海鐵聯運集裝箱運輸的貨運專用鐵路,線路自龍崗區平湖南站起,沿線經龍崗區、鹽田區至鹽田港中港區站和東港區站,線路全長19.818公里。本次改造利用既有線5.827公里,新建雙線13.831公里,新建二線長3.23公里。全線設車站3座,分別為:平湖南、中港區(既有港區站改建)、東港區站(新建港區站);線路所2座,分別為:平湖南、北山線路所;東港區支線于北山線路所出岔,單線引入東港區,線路長4.762公里。本標段內容為:六約豎井(不含)至安良斜井+1公里段的盾構隧道、礦山法隧道及相關工程。
2.2招標內容
2.2.1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招標方式:采用國內招標方式。
3.招標依據
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13號)(僅適用鐵路項目);
(6)《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7)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如下:
4.2.1型材包件投標人資格條件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生產能力:投標物資生產廠須具備投標物資年產10萬噸及以上的生產能力,生產工藝、設備必須符合國家鋼鐵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
(3)財務能力要求: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投標人應提供近兩年度(2022年至2023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及相關報表,2023年12月31日后注冊的新公司應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4)質量保證能力:投標物資質量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投標物資須具有CMA或CNAS認證檢測機構出具的近兩年內(2022年11月至開標之日)投標物資質量檢驗報告;
(5)供貨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近三年內(2021年11月至開標之日)投標物資在同類工程項目或國內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供貨業績證明至少1份(須提供合同復印件,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6)履約信用:投標人近三年內(2021年11月至開標之日)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投標期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暫停投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在招標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處罰期內;投標人在投標階段內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投標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合作方警示名錄》范圍內,投標人不在2024年“中國鐵建行賄人黑名單”內;
(7)其他要求:
①投標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資格要求的多個生產廠的產品參加投標,但須提供生產廠出具的針對本包件授權函原件的彩色掃描件或投標物資生產廠銷售代理證明或有效的購銷協議,投標物資生產廠不得與其所授權的代理商同時參與同一包件的投標;
②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本次招標接受代理商投標;
③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以上投標人或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得參與同一個包件投標。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12月11日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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