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經營決策系統運維服務項目(2025年-2027年)招標
一、項目概況:
1.招標內容:為江西中煙本級的行業卷煙生產經營決策管理系統平臺(含決策系統、統計應用項目、數據下行、行業調控項目、價格管理系統、專賣內管等方面應用)、所屬南昌、贛州、廣豐、井岡山4個卷煙廠的行業卷煙生產經營決策管理系統平臺(含決策系統、統計應用項目、行業調控項目等方面應用)和廣豐卷煙廠工單條碼數據交換平臺維保服務,確保各系統正常運行及系統業務的正常開展。
2.服務期:貳年,自2025年1月26日起至2027年1月25日止。
3.中標人確定:擇優選定中標人1名。
4.項目估算金額、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人民幣約103萬元(按6%稅率測算),自籌,已落實。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2.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最終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具有信息化系統建設或維保類業績;
3.投標人須就本項目開具合法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4.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日不處于被責令停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被宣告破產、財產被接管、凍結等狀態,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投標資格條件的情形;
5.投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6.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三項記錄名單;
7.投標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未被列入煙草行業各單位行賄行為供應商名單、本招標人嚴重不良行為供應商名單,且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日前三年內不存在行賄行為記錄(詳見行賄和不良行為供應商禁入措施);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中標后不得分包與轉包。
【行賄和不良行為供應商禁入措施:(1)根據中國煙草總公司和本招標人對行賄供應商實施禁入措施的相關文件規定,被列入煙草行業各單位行賄行為供應商名單期限內的行賄供應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行賄人任職其他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作為實際控制人的企業,均不得參加本招標人新項目的采購活動,其投標將被評標委員會否決。
(2)在本招標人項目招標過程中,若投標人被列入煙草行業各單位行賄行為供應商名單,其投標將被評標委員會否決;招標人還將會同招標代理機構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煙草行業各單位行賄行為供應商名單外的投標人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日前三年內是否存在行賄行為記錄(同一投標人的同一行賄行為既被列入煙草行業黑名單,又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可查詢的,其禁入期限以煙草行業黑名單記載的禁入期限為準,不重復實施禁入措施。),對經評標委員會確認存在行賄行為記錄且應當按照中國煙草總公司和本招標人對行賄供應商實施禁入措施相關文件規定執行的,其投標將被評標委員會否決。
(3)在本招標人項目招標過程中,投標人存在以下惡意行為的,認定為嚴重不良行為,其投標將被評標委員會否決。投標人將列入本招標人嚴重不良行為供應商名單,2年內禁止其參加本招標人新的所有采購方式項目。被列入本招標人嚴重不良行為的供應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不良行為直接責任人擔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的企業,均不得參加本招標人新項目的采購活動,其投標將被評標委員會否決。①通過掛靠或買賣資質,或提供偽造、變造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②與招標人采購相關部門(單位)、其他供應商或者招標代理機構串通投標,或串通參與非招標項目競爭的;③招標代理機構在代理招標人采購業務中存在惡意串通、開標前泄露標底、偽造變造采購文件等行為的;④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欺詐、惡意違約,給招標人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50萬元(含)以上重大損失的。同一投標人重復以上惡意行為的,或情節特別嚴重的,永久禁止其參加招標人新的所有采購方式項目】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1.發售時間: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09:00—11:30,14:30—17:0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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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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