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清能院光伏仿真系統統一管理平臺設備招標
1.招標條件
本華能清能院光伏仿真系統統一管理平臺設備招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資金來源,招標人為中國華能集團清潔能源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北京市。
2.2規模:光伏仿真系統統一管理平臺(詳見技術規范)。投標人須按照發包人實際使用需求和采購數量完成貨物運輸、配送和安裝等工作;對此產生的任何費用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投標人須對以上情況表示認可并接受由此帶來任何風險。
2.3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光伏仿真系統統一管理平臺(詳見技術規范)。
2.4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共1個標段。
2.5交貨地點:北京市。
2.6交貨期: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提供2項云平臺的合同業績(每份合同金額不低于800萬元),并提供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包括合同首頁、服務內容頁、金額頁、簽字蓋章頁,合同業績需體現簽訂時間,如所提供掃描件不能清晰反映上述業績要求,則視為無效業績),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2.2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3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提供所投設備制造廠商(進口設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1月22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12月11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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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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