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信數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智慧交通子平臺招標
1.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1項目概況:中電信數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智慧交通子平臺采購項目,本項目預估采購金額為14830918.68元(不含稅)。
1.2招標內容
1.2.1本項目招標內容
采購內容:交通運行突發事件檢測系統、數字路口子系統、AR高點監控子系統、大型車輛右轉不停車抓拍子系統、環境監測預警子系統、公眾號信息發布、交通事件復核、伴隨式信息服務、可視化展示、電動自行車管控子系統、鐵塔站址資源服務、物聯要素綜合治理應用等代碼開發服務。(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完工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4個月內完成系統建設。
保修期:24個月,自交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1.2.2本項目不劃分標包,擬中標1名投標人。
……
1.3本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最高投標限價為14830918.68元(不含稅),各分項限價詳見附件,投標報價高于任一分項最高投標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投標的,應具備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1.3投標人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符合本項目標的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若為依法免稅的投標人須為本項目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免稅發票。
2.1.4投標人須承諾對合作過程中獲得的任何資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資料)予以保密,如因服務發生泄密事項,投標人承擔全部責任。
2.1.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響應/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2月17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2月17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2月17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為本招標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招標項目招標代理機構;
(1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16)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的結果執行規則,應對投標人及其投標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被納入中國通信企業協會發布的電信和互聯網行業網絡安全風險警示企業名單,相關懲戒措施為供應商部分產品(或全部產品)在一定時期內不能參加競爭性采購,且本項目的采購內容(劃分標包或標段的以標包、標段內容為準)涉及懲戒產品,本項目投標(應答)截止時間在懲戒期限內的;
(18)法律法規、招標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1月24日00時00分至2024年11月29日00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友情提醒:報名前與下方聯系人索取投標登記表,以及辦理后續事宜。
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郵箱:[email protected]
溫馨提示: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閱,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 登錄,或聯系工作人員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獲取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及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