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舊市保和中心小學校4所小學、1所幼兒園食堂原輔料配送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招標人
個舊市保和中心小學校
一、磋商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受個舊市保和中心小學校委托,對個舊市保和中心小學校4所小學、1所幼兒園食堂原輔料配送服務項目進行磋商采購,資金已落實,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磋商申請人參與。
二、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個舊市保和中心小學校4所小學、1所幼兒園食堂原輔料配送服務項目;
2.2 項目編號:HHYJ2024-046;
2.3 項目預算:90萬元/年(注:原輔料配送費用以實際結算為準,具體結算方式由采購單位和成交人在合同中明確);
2.4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2.5 項目概況:為學校食堂配送所需副食品、米、米線、面、油、肉、禽、奶、蛋、水產品、調味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具體內容以第六章服務要求為準);
2.6服務地點:個舊市保和中心小學校4所小學(莫賈小學、梨花寨小學、冷墩小學、核桃寨小學)、1所幼兒園(中心幼兒園)食堂,按照采購單位的指定地點統一供貨;
2.7服務時間:三年(注:服務合同一年一簽);
2.8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三、磋商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相關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等);新注冊企業提供注冊之日起截至開標前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書面聲明;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相關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新注冊企業提供成立之日起任意一個月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證明材料;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磋商申請人,應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書;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①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采購項目的投標;
②磋商申請人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未被“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相關查詢結果由采購單位或采購代理機構通過在線查詢后核驗)。
3.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的規定,對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的價格給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中小企業應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監獄企業應當提供《監獄企業證明》。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應當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說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或者采購包,不再執行價格評審優惠的扶持政策)。
3.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獲取
4.1磋商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11:30時,下午14:30時—17:00時(北京時間)。
4.3獲取磋商文件費用:6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申請人獲取磋商文件時應出示: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親自獲取文件時不需)。以上資料不全無法獲取磋商文件。
五、磋商響應文件的遞交
5.1遞交磋商響應文件時間:2024年12月3日上午9:00時至9:30時(北京時間);
5.2遞交磋商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及磋商時間:2024年12月3日上午9:30時(北京時間);
5.4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磋商響應文件,將被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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