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天津生態城臨海新城水系連通二期工程河道及護岸給中水切改工程招標
(招標編號:ESCRFQ2024112600001)
項目所在地區:天津市
一、招標條件
本中新天津生態城臨海新城水系連通二期工程——1#、2#河道及護岸給中水切改工程 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政府投資,招標人為天津生態城泰達 海洋技術開發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臨海新城海旭道橋部分給中水管道及管件、閥門、井等附屬設施拆除及新建工程。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臨海新城水系連通二期工程一1#、2#河道及護岸施工給中水管道切改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標段(包):(L1200005318000895)臨海新城水系連通二期工程一1#、2#河道及護岸施工給中水管道切改工程該標段(包)中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在有效期內;
2、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在有效期內:
3、安全生產許可 證在有效期內;
4、人員資格要求:(1)正項目經理1名,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 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的二級及以上有投標資格的注冊建造師證書,具備5年以上施工現場管 理工作經歷,提供證書復印件等相關證明資料; (2)技術管理負責人1名,應具有工程技術類中級及以上職稱,且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具備5年以上施工現場管理工作經歷,提供證書復印件等相關證明資料;
(3)正項目經理、技術管理負責人均應由投標人任命并
出具任命書,并對正項目經理及技術管理負責人施工現場管理工作經歷年限加以承諾;
(4)上述人員須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連續3個月的由社保部門開具的或從社保網站打印的 社保證明加蓋公章。 (5)項目部其他人員應按照津建筑〔2018)489號、津建筑〔2012)
141號、津建筑(2012)1091號和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規定執行;提供《施工項目 部崗位配置表》格式自擬,施工項目部崗位配置表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正項目經理)、技
術管理負責人,原件加蓋單位公章作為施工項目部崗位實名配置的憑證。所有項目部配置人 員均須為本單位職工;
5、其他資質要求:(1)為全面貫徹落實《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 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 于印發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據“信用 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詢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的投標人, 拒絕其參與投標活動;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23年度企業財務報告或開標前6個月以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提供投標截止時間近6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依法免繳的,應提供依法免繳的相關證明文件);
(4)投標人若為法定代表人投標,須提供
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若為被授權人投標,須提供法定代表 人資格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被授權人身份證及被 授權委托人近6個月社會保險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年11月26日09時00分---2024年12月02日16時00分
獲取方式:請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 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授權委托書、被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被授權委托人近6個月 社會保險證明復印件等資料加蓋公章的掃描件發送至招標代理機構郵箱(注:郵件名稱格式要求:項目名稱+投標人名稱+被授權委托人姓名+聯 系方式)獲取招標文件(文件費500元/本,標書一 經售出,概不退還換)招標人可根據項目情況調整。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12月17日14時00分
遞交方式:紙質文件遞交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4年12月17日14時00分
開標地點: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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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 工
電 話: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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