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林希里井田開采與地表河湖、地下水相互影響技術論證及綜合評估咨詢服務(重新招標)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內蒙古開源納林希里煤炭開發有限公司納林希里井田開采與地表河湖、地下水相互影響技術論證及綜合評估咨詢服務(重新招標)(項目名稱),招標人為內蒙古開源納林希里煤炭開發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內蒙古開源納林希里煤炭開發有限公司納林希里井田開采與地表河湖、地下水相互影響技術論證及綜合評估咨詢服務(重新招標)(服務名稱)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內蒙古自治區地下水保護和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在地表河湖附近從事煤炭、石油、天然氣等礦藏勘探、開采應當采取有效預防措施,防止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對含水層有影響的,應當采取保護和補救措施,減少對地下水的破壞和地下水滲漏,保障地表河湖的水質水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建筑物、水體、鐵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設與壓煤開采規程》《煤礦水害防治監管監察執法要點(2022年版)》《煤礦防治水細則》第五章第五節水體下采煤中相關條款,在礦井、水平、采區設計時必須劃定受河流、湖泊、水庫、采煤塌陷區和海域等地表水體威脅的開采區域。受地表水體威脅區域的近水體下開采,應當留足防隔水煤(巖)柱。為了保障礦井地表水體及附近范圍各煤層開采的安全性,需要分析礦井各主采煤層受地表水體的威脅程度,論證防隔水煤(巖)柱的留設是否滿足要求,制定相應的防治水技術措施。
納林希里井田范圍內存在有多處地表河湖,且礦井涉及河、湖下煤層開采,為了響應國家相關規定并保證未來礦井的安全生產,理清納林希里井田開采與地表河湖、地下水相互影響關系,為后續礦井安全開采以及預防地表水-地下水污染、減少對地下水的破壞和地下水滲漏、保障地表河湖的水質水量提供科學的依據,需開展納林希里井田開采與地表河湖、地下水相互影響技術論證及綜合評估咨詢服務工作。
2.2招標范圍
根據相關規定及要求,本次將納林希里井田開采與地表河湖、地下水相互影響技術論證及綜合評估咨詢服務分為兩個部分:①納林希里井田河、湖下煤層開采安全論證服務;②納林希里礦井煤層開采對礦井水文地質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綜合評估服務。
1.納林希里井田河、湖下煤層開采安全論證服務內容:
(1)描述礦井地表水概況、礦井地下水概況(分析礦井水源補給條件并進行評價、分析礦井充水因素并進行評價、分析地表水與礦井煤巖層的空間關系并進行評價)。
(2)對工作面回采覆巖破壞數值模擬(分析礦井主采煤層上覆巖石的移動變化規律)。
(3)對礦井“兩帶”發育高度進行計算(單煤層開采“兩帶”高度計算、重復采動“兩帶”高度計算)。
(4)對井田河湖下地質構造進行探查(分析河湖下地質構造發育情況并對地質構造與導水裂隙帶溝通情況進行評價)。
(5)河湖下煤層開采對地表沉降的影響程度(需根據礦井地質條件進行數值模擬)。
(6)對礦井河湖下煤層開采進行安全評價并提出防治水相關措施。
2.納林希里礦井煤層開采對礦井水文地質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綜合評估服務內容:
(1)對礦井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進行監測與評價(根據相關規范和標準確定地表水環境監測內容、測定地表水面積、深度;根據相關評定標準對地表水進行評價)。
(2)對礦井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進行監測與評價(收集礦井地下水監測資料,對其工程質量、監測結果、地下水現狀進行評價)。
(3)礦井煤層開采對上覆巖層的影響(破壞高度預測、巖石破壞數值模擬)。
(4)礦井煤層開采對地表沉降的影響程度(需根據礦井地質條件進行數值模擬)。
(5)進行礦井開采對地下水影響的預測。
(6)進行礦井開采對地表水影響的預測。
(7)礦井疏干水綜合利用分析。
(8)提出礦井水文地質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3.報告編制完成后由投標方負責組織召開報告評審會,投標方需聘請至少兩名院士(包含采礦系專業院士和生態環境系院士),知名采礦系專家不少于3人,生態環境系專家不少于3人,以及負責協調并邀請鄂爾多斯市和伊金霍洛旗自然資源局、能源局、水利局、環保局、政府部門等行業主管部門人員參與對報告進行審查,并通過審查。
4.所編報告需滿足礦井項目核準、項目環評、水保、水資源論證等要求。
5.本次服務中的報告需高質量完成、需滿足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專家、院士要求,若乙方所編報告未能通過行業主管部門、專家、院士要求,則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2.3包件劃分
本次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4服務期限
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歷天。(具體服務期限以合同約定日期為準)
2.5服務地點
內蒙古開源納林希里煤炭開發有限公司
2.6質量標準
滿足國家及行業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服務能力。
3.2業績要求
投標人須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具有1份井田開采與地表河湖、地下水相互影響技術論證類似項目業績。
注:①業績要求時間節點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和簽章頁復印件,合同中如未能體現規模及參數等關鍵指標,須提供業主蓋章的證明材料;
②上述證明資料中證明事項須與提供的資料相對應,清晰體現時間、業績類型、規模及參數等關鍵信息,否則招標人有權不予認可。
3.3財務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如有)的復印件。截止投標截止時間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據成立期限提供。
3.4信譽要求
1)近三年內(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未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等級劃分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詳見(http://www.mohurd.gov.cn/fgjs/xzfg/200704/t20070420_158976.html)。
2)近三年內(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投標人、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
3)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從名單內移出的除外。【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招標代理機構開標當日的查詢記錄為準】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投標截止日前已從名單內移出的除外);【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招標代理機構開標當日的查詢記錄為準】
3.5人員要求:
3.5.1項目負責人要求
1)具有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工程師職稱;
2)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報告編制時間為準),具有1項井田開采與地表河湖、地下水相互影響技術論證的項目負責人業績。
3.5.2其他人員資格要求
除項目負責人外,擬派項目團隊人員中,必須配備采礦或水文地質或地質等相關專業中級職稱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投標時需提供相應人員名單和職稱證書)。
注:①須提供職稱證書復印件;
②業績要求時間節點以報告編制時間為準,須提供報告編制人員、主要內容、編制時間等關鍵頁復印件,如報告不能體現任職情況,可提供經過業主蓋章的其他佐證材料。
③上述證明資料中證明事項須與提供的資料相對應,清晰體現時間、業績類型、規模及任職情況等關鍵信息,否則招標人有權不予認可。
④須提供以上人員截止至投標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連續三個月的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材料(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社保繳納單位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自行編寫無效。國家、地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其他相關管理部門對社會保險繳納有特別政策(如免繳)的,必須提供相關政策文件復印件以及投標人滿足相關政策文件的證明文件。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8投標人必須向招標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未向招標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潛在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12月03日上午9:00時至2024年12月09日下午17:00時(北京時間)
友情提醒:報名前與下方聯系人索取投標登記表,以及辦理后續事宜。
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郵箱:[email protected]
溫馨提示: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閱,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 登錄,或聯系工作人員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獲取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及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