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柏壩沖100MW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第二批地塊)光伏廠區EPC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雙柏壩沖10OMW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第二批地塊)光伏區EPC,招標人為雙柏長江新能源有限公司,資金來源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年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雙柏壩沖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本項目場址區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雙柏縣,西南距雙柏縣直線距離約10km,北距楚雄彝族自治州直線距離約35km,工程場區附近有彌楚高速、彩鱷公路及鄉鎮道路,距離較近,交通較為便利。場區區域為山地地貌
擬建場址區海拔1725~1920m,相對高差200m,一般山脊處較平緩,地形坡度5~15°,山坡地帶較陡,擬采用固定式支架運行方式。
本次招標直流側總裝機容量23.79804MWp,工程共設12個光伏發電單元,根據光伏
場區地塊分布情況,工程子方陣容量設計為不同方案,包括2100kVA,1800kVA,1200kVA三種子方陣設計方案。光伏發電單元主要由光伏陣列、組串式逆變器、箱式變壓器等組成。本次地塊新建一回集電線路,接入現有110Kv升壓站高壓開關柜。
2.2招標范圍:
本項目為EPC總承包項目。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場區:勘察設計(含地質詳勘、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組件、逆變器、箱變等所有設備及材料采購供貨、場地平整,場內道路、光伏支架基礎施工及防腐,箱變基礎施工、場區集電線路,箱變等高壓設備圍欄,防雷接地,消防設備的配置等附屬工程所有設備及材料采購及安裝、調試等,工程質量監督驗收及備案、消缺、性能試驗、整套系統的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人員培訓、達標投產,按照國家規范完成場內安全標志、設備設施標牌、安全標線等的制作及安裝。
(2)負責進場道路、設備堆場、施工供水、供電等與工程有直接關系的臨時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驗收、定期維護、退場復墾等工作。負責所有設備及材料的裝卸、運輸、轉運、二次倒運、保管等工作。
(3)負責與本項目相關各項專題的專項申報、實施(含過程監測)、評價和驗收,包括但不限于環保、水保、消防、質檢、復墾、安全性評價、檔案驗收、達標投產驗收、職業健康、供電、防雷接地等工作(含檢查和驗收的所有費用)。除發包人已開展的專題。
協助發包人辦理施工許可證、規劃許可證、消防、不動產權證等所有手續。
(4)投標人負責土地交付的協調工作及相關費用。投標人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所有協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原因引起的村民阻工、地方政府協調、施工用地、臨時施工占地賠償、運輸通道、施工過程中的其他損失賠償等工作。
(5)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質量監督、并網性能檢測、設備
管理臺賬、檔案等專項驗收工作。
(6)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施工等均屬于本次招標范圍,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本招標范圍其它內容詳見技術標準和要求。
2.3計劃總工期:90天。
2.4質量標準:合格,即符合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和相關技術標準要求、招標文件和設計文件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1)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
(2)投標人資質要求:
A.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B.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投標人須滿足以上A和B所述相關資質要求;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且聯合體由不超過兩家法人單位組成,投標時應附聯合體協議。
(3)近3年內(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3個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的EPC業績。上述業績須提供合同協議書或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如聯合體參與投標的,聯合體投標的任何一方具有即可。
(4)項目管理人員要求:
①項目經理:具有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注冊在本單位,且不得擔任其它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近3年內(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光伏發電項目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總工)任職經歷(需提供個人任職等業績正明至今,以合同
②設計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近3年內(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光伏發電項目的設總任職經歷(需提供合同,個人任職等業績證明材料)
③施工負責人:具有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近3年內(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光伏發電項目的施工經理或副經理及以上任職經歷。(需提供合同,個人任職等業績證明材料)。
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不得互相兼任,若聯合體投標,項目經理須由牽頭單位委派。
④項目組成員社保證明材料:擬派往本項目的項目組成員須提供投標截止日期前六個月內連續三個月在本單位繳納的社保證明材料(社保證明材料出具時間為從發布公告之日起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內方有效,社保證明資料須有具體打印時間)
(5)信譽要求:投標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投標人在信用信息查詢截止時點(含)之前存在本條所述不良信用記錄的,投標將被否決。
(6)財務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經有資質的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且無虧損。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單位提供。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的時間: 2025年3月20日至3月25日(北京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2招標文件獲取的地點:本招標文件通過線上購買方式獲取。
4.3招標文件獲取的方式:“招標文件購買登記表”并填寫完成后,按公告內的銀行賬戶進行匯款(須從投標人基本賬戶或一般賬戶匯出),將匯款底單、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招標文件購買登記表”、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資質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明文件原件(授權代表提供復印件以及開具購買招標文件發票的相關信息(以上均需加蓋公章的掃描件發送至郵箱(包括招標文件購買登記表和開具購買招標文件發票的可編輯的WORD版)。匯款到賬且資料填寫完整的,招標代理機構即行發送招標文件電子版。未向招標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的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
4.4招標文件發售費用每份1000元。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5年4月16日9:00時。
5.2遞交投標文件的地點(開標地點):另行通知。
5.3遞交方式:各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當面送達開標地點的時間超過投標截止時間的投標文件將不予接受。
5.4開標方式:現場開標。
6、資格審查的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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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 工
電 話: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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