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5-2026年(一年)個人抵押類貸款司法案件律師聘用項目
3、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4、招標內容:
為日常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個人抵押類貸款提供法律服務,合作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辦理個人抵押類貸款的清收案件,糾紛解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訴訟、公證強制執行等,以及與個人抵押類貸款相關的被訴案件、第三人案件、個人破產案件及其他衍生案件,與個人抵押類貸款的相關的破產債權申報等非訴業務,并免費為個人抵押類貸款出具法律意見,并免費提供律師函服務。
律所選取規則:按照個人抵押類貸款案件(包括個人抵押類貸款清收案件和個人抵押類貸款相關的被訴案件、第三人案件、破產案件及其他衍生案件)發生時間排序,對于首個案件律所的選取,采用抽簽方式確定;第2、3、4、5、6個案件,在排除已辦理案件的律所后,在剩余律所中以抽簽方式確定;第6個案件,由剩余的律所辦理。從第7個案件開始重復上述選取規則。
服務期:服務時間為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具體開始時間以合同的實際簽署日期為準。
5、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具有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提供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須涵蓋有年檢章且考核處于有效期內的年檢頁或提供市級司法行政部門開具的無需年檢的證明)掃描件,原件備查】(總所與其分支機構不能同時參與投標,分支機構投標須提供總所出具的愿為其參與本項目投標的行為以及履約等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的承諾函(加蓋總所公章),且同一家總所若有兩家或兩家以上的分支機構,總所只能授權一家分支機構參與投標);
(2)投標人須承諾:①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具有依法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②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截標時間)投標人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犯罪記錄。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公章;
(3)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截標時間)內未因違約或違法行為被交通銀行取消投標資格,且沒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銀行合作單位信息庫的記錄。(由招標人提供資料);
(4)投標人不得在交通銀行智采平臺供應商黑名單之列,以招標人給出的名單為準;
(5)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經營異常名錄”,投標人未被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最終以招標代理機構于投標截止日在“信用中國”網站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網站復核為準并對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截圖或下載存檔。
6、獲取招標文件時間:自2025-04-029:00:00起至2025-04-1118:00: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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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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