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如皋港海運有限公司1150TEU集裝箱船舶圖紙設計招標
競爭性磋商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江蘇如皋港海運有限公司1150TEU集裝箱船舶圖紙設計
2.項目編號:NTGC2
3.預算金額:950000.00元,含設計費,CCS審圖費及靜態船模實驗費等。
4.最高限價:950000.00元,含設計費,CCS審圖費及靜態船模實驗費等。詳見第三章,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為無效報價。
5.采購需求:擬采購一家供應商負責設計1+1艘裝箱量1150TEU、載重量18000噸的集裝箱運輸船,詳見第三章。第二條船的圖紙設計費用為第一條船的50%。(不含CCS審圖費和船模試驗費)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90天。
7.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8.項目類型:服務。
二、響應人的資格要求:
1.基本條件:(提供附件一投標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
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聲明函)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響應供應商自2020年1月1日來設計過同類型鋼質海船或優于本次招標設計的船舶,提供正式的委托設計合同及經海事或中國船級社圖審通過的圖紙審查意見書以及付款發票。(證明材料加蓋公章上傳)
(2)響應供應商擬派設計負責人需為船舶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且為供應商的正式員工,并提供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月前最近1個月響應供應商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證明材料加蓋公章上傳)
4.未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查詢結果以評審過程中現場網絡截圖為準。
5.授權委托書中的代理人必須是供應商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或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且為供應商的正式員工。投標時,須提供投標截止日前近1個月(連續)供應商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投標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個月的新辦企業只須提供社保繳納名冊(名冊中包含擬派項目負責人);新成立企業距投標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證明材料(以新辦企業營業執照發放日期為準)。
三、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
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下載。采購活動如有變更均在該網站上發布,供應商自行關注。
四、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磋商時間和地點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磋商時間:2025年4月24日上午09時整(北京時間)(自磋商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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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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