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建郭河防洪,招標人為中鐵十一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郭河防洪能力提升項目部,已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現對片石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2.1.1郭河防洪:位于山西省長治市襄垣縣虒亭鎮境內榆林村附近,治理段長度為9.618km,起點為襄垣縣縣界(樁號26+258),終點為司馬村橋(樁號35+876)。治理項目主要工程規模:①河道灘槽整治總長7.268km,②新建護岸2683.5m,③主槽防護5847m,④排水管涵10座。
2.2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招標依據
3.1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6)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經國家工商、稅務機關登記注冊,符合投標項目經營范圍,企業資質營業范圍內包含建筑材料,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2.生產供應能力:自身具有與片石加工配套的生產能力,生產工藝、裝備、運輸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的生產商或代理商。
3.財務能力: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生產商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人民幣,代理商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人民幣。
4.質量保證能力: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產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具有至少一份近兩年由檢測機構出具的投標物資有效合格的質量檢驗報告。
5.供貨業績:投標人具有至少一份近三年內相關工程項目的投標物資供貨業績相關證明材料。
6.履約信用:投標人必須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兩年內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近兩年不曾在合同中嚴重違約;財產被接管或凍結,企業未處于禁止或取消投標狀態。同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約記錄。
7.其他:生產廠或代理商應具備跨地域供應、集散能力。
8.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招標文件售賣起止時間為:2025年4月14日8時0分-2025年4月19日23時0分。
溫馨提示: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閱,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 登錄,或聯系工作人員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獲取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及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