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太倉市鐵路護路安保巡防服務
預算金額:385.000000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同預算金額。
采購需求:
(1)包含但不僅限提供太倉市境內鐵路沿線護路聯防宣傳、巡防、隱患排查、治安監控、報警事項處置、信息平臺操作、協助開展環境整治等服務。(2)配備鐵路護路巡防隊伍人員數共52人(不含項目負責人),年齡不高于50周歲,身體健康。(3)本項目總工時113880小時,按實結算。
合同履行期限:12個月。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財務狀況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書面聲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鐵路護路巡防隊伍人數不少于52人,且年齡不高于50周歲,提供人員名單及身份證掃描件)。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半年(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或書面聲明)。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所屬行業為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投標時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未提供視為無效投標。若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視同小微企業,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若為監獄企業,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視同小型企業,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投標單位具備《保安服務許可證》(外省保安服務公司需在蘇州市備案)。
(四)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1、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凡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3、法人的分支機構不得參加投標(除銀行、保險、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等行業特殊情況外)
4、根據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規,以及《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文件的規定,采購人將對供應商進行信用查詢。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自招標文件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溫馨提示: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閱,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 登錄,或聯系工作人員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獲取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及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