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銀行新一代手機銀行APP及企業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湖北省
一、招標條件
本湖北銀行新一代手機銀行APP及企業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企業自籌,招標人為湖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其它方式。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規模:/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湖北銀行新一代手機銀行APP及企業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采購;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湖北銀行新一代手機銀行APP及企業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采購)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一)供應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證明材料)
(二)供應商須具備該項目中涉及到的系統開發的自主獨立的知識產權,并具有所涉及到的專利專有技術的合法使用證明(提供證明材料);
(三)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須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2024年可以是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若成立時間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有效年度內的材料即可);
(四)供應商近四年(2021年1月1日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須同時具有商業銀行的個人手機銀行、和企業網上銀行系統建設實施案例(非數據服務類或維護類或純咨詢類案例),以上2類案例(不限于在同一家銀行實施)每類至少1個;(須提供合同和驗收證明材料)
(五)項目人員要求,供應商須分別為新一代手機銀行APP項目和企業綜合服務
平臺項目設置獨立團隊,每個團隊至少需要有以下角色:PMO管理、項目經理、業務專家、技術專家、開發人員、測試人員;
(六)供應商有自主開發團隊,能夠根據湖北銀行要求完成系統建設、測試、上線等要求。具備現場服務能力,能夠提供7*24小時服務支持,擁有穩定的專業化技術支持服務團隊,可以在規定時限內解決影響系統運行的各類問題,并提供相應的優化方案;(提供承諾函)
(七)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諾函):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供應商在以往湖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購項目中存在欺騙、欺詐的行為
(八)供應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在經營過程中,
無重大違法、違規、違約等事件、沒有合同違約、泄露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等非公開信息的事件,不存在與采購人有任何直接或潛在的利益沖突等問題,未處于被責令停業、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提供承諾函)
(九)供應商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的和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采購人將取消其投標資格或中標資格(提供公告發布時間后的官網查詢截圖);
(十)本項目不接受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嚴禁分包、轉包。: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04月15日09時00分到2025年04月22日17時00分
獲取方式:采取網上報名及現場獲取兩種領取方式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04月28日09時30分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5年04月28日09時30分
七、其他
一、資金來源 企業自籌。
二、采購內容
(一)采購人擬通過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擇優選擇1家供應商,成交供應商為湖北銀行提供新一代手機銀行APP及企業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工作,具體建設內容及要求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技術與服務要求”。
(二)完成時間(服務周期):
1)手機銀行APP:一階段在2025年12月前完成投產,二階段在2026年8月份前完成投產。
2)企業綜合服務平臺:一階段在2025年10月前完成投產,二階段在2026年6月份前完成投產。
(三)實施地點:
項目實施方式為駐場式,在湖北銀行指定場所完成。軟件需交付至湖北銀行指定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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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 工
電 話: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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