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2025-2027年新能源升壓站SVG框架協議招標
1.招標條件
本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2025-2027年新能源升壓站SVG設備框架協議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華能能源交通產業控股有限公司(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物資供應中心)。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2025-2027年新能源升壓站SVG設備框架協議項目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各項目實際地點
2.2規模:集團公司所屬產業公司、區域公司基建類、生產類項目所需的新能源升壓站SVG設備,預計采購數量280臺,最終采購量以通過投資決策實際項目需求為準。
2.3標段劃分:本次框架協議分1個標段。
2.4施工地點:各項目實際地點。
2.5計劃工期:以各項目實施情況為準。
2.6招標范圍:2025-2027年度集團公司所屬產業公司、區域公司基建類、生產類項目所需的新能源SVG設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具有國家認定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35Mvar或以上容量的型式試驗報告或檢測報告等,符合目前國家各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及要求。同時投標人承諾,所需設備超過35Mvar交貨前可提供對應的型式試驗報告。
3.2.2業績要求:
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應具有80套30Mvar及以上水冷型無功補償設備供貨業績。提供合同掃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顯示容量頁、簽字蓋章頁、供貨范圍內容),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4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注:每項業績至少提供一張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項目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04月29日9:00起至2025年05月06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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