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水網建設規劃編制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00萬元
最高限價:100萬元
采購需求:報告編制工作主要包括分析延吉市建設現狀和存在問題,分析建設需求,提出建設總體思路及總體布局,明確延吉市水網建設重點,提出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詳見采購需求);
服務地點:延吉市;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省市相關規范、標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獲得相關部門批復止;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標的所屬行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供應商如為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享受政府采購政策需提供相關聲明;
2.1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等。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一)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二)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
3.2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的能力;
3.3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違法記錄。
3.4登錄“信用中國”網站查詢“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登錄“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查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
3.5本項目不允許分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三、獲取磋商文件
1.時間: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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