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縣污水處理廠提升改造工程項目施工招標
本招標項目汾西縣污水處理廠提升改造工程項目施工,已由汾西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以汾審管可研批(2025)11號、汾審管初設批(2025)8號文件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全部由縣財政資金解決,招標人為汾西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局。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汾西縣污水處理廠提升改造工程項目施工
2.2建設地點:汾西縣南溝底村污水處理廠內
2.3項目規(guī)模:對污水處理廠工藝及設備進行提升改造,改造后工藝為預處理+厭氧+兩級A0(MBBR)+深床反硝化濾池+后臭氧接觸池及炭濾池。建設深床反硝化濾池、后臭氧接觸池及炭濾池、污泥回流池、臭氧發(fā)生間,升級改造原工藝系統(tǒng)、更換關鍵工藝設備及在線監(jiān)測、檢驗設備,優(yōu)化升級工藝管線,道路恢復等配套工程等。
2.4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招標范圍為汾西縣污水處理廠提升改造工程項目施工圖設計及工程量清單內全部內容。
2.5計劃工期:13個月。
2.6本項目財政審定金額為:3667.305704萬元。
2.7質量標準:達到國家質量驗評合格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及環(huán)保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基本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安全生產許可證;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須具有市政工程類專業(yè)的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3.2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未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記錄中無行賄犯罪記錄(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擬任項目經理)。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做為投標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3.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2025年10月15日00時00分至2025年10月21日23時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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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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