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梅縣3家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生態修復)工程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326.445454(萬元)
6、最高限價:326.445454(萬元)
7、采購需求:
對黃梅縣三家歷史廢棄礦山開展“渣石堆清理整形+覆土綠化+擋土墻”等措施進行生態修復工程,消除礦區地質災害隱患修復自然景觀。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落實政府采購強制、優先采購節能產品政策;政府采購優先采購環保產品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微型企業)等政策。 (2)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項目,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劃分標準,供應商應提交中小企業聲明函。 (3)本項目所屬行業為建筑業。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具備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2)擬派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或市政或水利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并承諾只擔任本項目且無其它在建工程項目;,(3)供應商應符合《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查詢網絡截圖。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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