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廠高濃度有機廢液處置項目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廠高濃度有機廢液處置項目(項目名稱)招標人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自有資金,資金已落實(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對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廠高濃度有機廢液處置項目進行招標,現在邀請符合資格要求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此次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丙烯腈廠高濃度有機廢液計劃外委處置量不超過8萬噸。
2.2服務內容:丙烯腈廠高濃度有機廢液計劃外委處置量不超過8萬噸。
2.3服務標準:丙烯腈產品是通過丙烯、氨和空氣一步氧化法生成丙烯腈,同時副產氫氰酸、粗乙腈、稀硫銨液。丙烯腈裝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通過四效蒸發形成高濃度有機廢液。如丙烯腈廠裝置遇到故障停車,中標單位應盡全力接收丙烯腈廠剩余高濃度有機廢液。
2.4服務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5招標范圍:在正常生產條件下,丙烯腈裝置每年剩余的高濃度有機廢液不高于8萬噸;為確保丙烯腈廠高濃度有機廢液處理穩定可靠。
2.6其中標段劃分、各標段估算金額及最高投標限價:不分標包,最高投標限價,370.64元/噸(含運費、含13%增值稅),總金額2965.12萬元(含運費、含13%增值稅)。報價超最高投標限價,投標將被否決。
2.7報價方式:投標報價為單價報價(含稅、含運費)。
2.8項目地點: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廠。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3.1.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1.2資質要求:投標人具有省級生態環境保護廳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能夠處理HW38(行業編碼261-064-38)危險廢物。
3.1.3投標單位應具有連續穩定處置丙烯腈裝置產生的高濃度有機廢液能力,處置能力不低于8萬噸/年(以《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為準)。
3.2業績要求:無。
3.3財務要求:
未被責令停產停業;未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4信譽要求:
(1)投標人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www.gsxt.gov.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投標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和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
(4)投標人未在中國石油物資采購管理系統被暫停交易資格(暫停原因為違約、誠信等原因);
3.5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資格要求:無。
應具有:
□高級工程師職稱
□其他要求
并在類似項目及同等規模項目中擔任過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且不得擔任其他正在實施設計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3.6其他主要人員:無。
3.7聯合體要求: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8其他要求: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過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等要求,請項目負責人自行添加;
(2)其他要求:
①、投標人接收高濃度有機廢液用作自身生產原料,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傾倒、轉售他人。投標人在用高濃度有機廢液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殘液和污水,應自行負責處理,處理過程中應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因投標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造成的一切后果、相應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由投標人承擔。
2、投標人在運輸、存儲及利用高濃度有機廢液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相關危險廢物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運輸、存儲管理規定。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10月27日19時59分至2025年11月3日23時59分(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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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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