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集團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2025-2028年生產車輛租用服務框架協議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國家能源集團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2025-2028年生產車輛租用服務框架協議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50010120,招標人為國家能源集團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國家能源集團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國家能源集團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北京市東城區,是集風電、光伏、氫能、綜合智慧能源、產業基金投資業務于一體的綜合性清潔能源企業,業務覆蓋全國28個省及海外的澳大利亞和希臘,新能源并網裝機規模超2300萬千瓦。本項目為國家能源集團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車輛租用服務框架協議采購。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本項目共1個標段,由國家能源集團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招標人開展框架采購,合同由國家能源集團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所屬項目公司執行簽訂,所屬公司包含省份:遼寧、黑龍江、吉林、河北、北京、天津、山東、廣東、陜西、廣西、河南、海南、內蒙古、福建、甘肅、浙江、江蘇、湖北、寧夏、江西、云南、貴州等。
2.1.3服務期
合同簽訂后3年。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汽車租賃經營備案證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2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企業車輛租賃服務合同業績3份(3份合同累計租賃車輛不少于100輛)。如業績是框架協議的,須提供確認訂單或執行合同;如提供分公司業績的,也視為有效,但須提供公司間關系證明材料。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業績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標人須具有全國性服務支撐體系,總公司、分公司、全資子公司分布應不少于2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須提供公司關系證明材料)。(2)投標人自有車輛不少于100輛,須提供車輛行駛證作為證明材料。子分公司名下自有車輛也視為有效,須提供有效的公司關系證明材料。(3)投標人須按照招標文件格式上傳《投標人承諾函》,未蓋公章或僅蓋投標電子章或未提供或修改承諾內容的,投標將被否決。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10-31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11-05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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