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化工經營管理審計服務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包頭化工經營管理審計服務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50310712,招標人為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九原工業園區神華科技園1號,交通距離包頭市中心約30公里,占地面積約250公頃。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是世界首套工業化的以煤為原料生產聚烯烴塑料的大型煤化工企業,公司由煤氣化、凈化、甲醇合成、硫回收、MTO、烯烴分離、混合碳四、PE、PP以及自備熱電站、公用工程等裝置(單元)組成。
2.1.2、招標范圍:
負責甲方委托的經營管理審計、建設項目審計、專項審計、第三方鑒證、建設項目后評價審計服務。
2.1.3、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2.1.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并提供建設工程結算審計服務合同業績2份(單份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有效的注冊會計師資格證書。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標人(聯合體牽頭方)須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公布的《2023年度業務收入前100家會計師事務所信息》中列前50(含)名,并提供證明材料。
(2)投標人(聯合體雙方)未向被審計單位提供此次審計期間內的(國家要求不能同時進行的審計服務)服務,并提供承諾函。
3.2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1.本次投標中,若組成聯合體投標的,須由聯合體牽頭人單位負責本項目投標報名、遞交投標文件等相關事項,聯合體各方在本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2.本次投標中,若組成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組成不得超過2家單位,企業集團母、子公司不得分別組成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之間必須簽訂聯合體協議,并明確各聯合體成員單位所承擔的責任和權利。
4.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11-13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11-18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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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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