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銀行蘇州分行蘇州城市學院智慧校園數字財務平臺軟件項目招標
一、招標編號:202
二、項目最高限價:270萬元
三、項目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蘇州分行蘇州城市學院智慧校園數字財務平臺軟件項目
四、服務期限:軟件交付完成時間為合同生效起90日內,在合同期限內提供相應的軟件免費運維服務(一年)
五、投標人資格審查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yè)法人,投標時提交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如供應商為非獨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須同時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及總公司對分公司出具的唯一的投標授權書;已由總公司授權的,總公司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規(guī)或者行業(yè)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投標人當前未處于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yè)、責令關閉、限制從業(yè)等重大行政處罰期內。(提供承諾函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3.投標人當前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未被“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網站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提供以上信息網站網頁截圖并加蓋公章,投標人提供的截圖如不符合要求,以招標代理機構現場查詢結果為準)。
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具體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雙方法人代表或實際控制人相同;
(2)雙方法人談判代表或財務人員存在重合;
(3)雙方實際辦公地址相同;
(4)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25%以上;
(5)雙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監(jiān)事/高管人員;
(6)雙方法人代表或實際控制人存在親屬等利益關系。
5.投標人在法律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建設銀行和招標代理機構。(提供承諾函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6.投標人與建設銀行不存在利益沖突,不存在損害建設銀行合法利益和聲譽的情形,不存在針對建設銀行的重大誠信問題。(提供承諾函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7.投標人在資格審查時未處于建設銀行系統(tǒng)內供應商禁用或退出期內、未處于蘇州建行暫停合作期內、未因“營收依賴建行”處于建行系統(tǒng)內供應商暫停合作期內。
8.投標人承諾在本項目招標過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標人有權取消其投標或中標資格。(提供承諾函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受到刑事處罰;
(2)重大并購或重組,影響正常生產經營;
(3)其他重大風險事項,影響正常采購合作。
9.投標人提供的服務或服務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情形。如果第三方聲稱投標人向建設銀行提供的服務或服務成果侵犯其知識產權,并已就此對建設銀行或投標人提起(包括威脅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訴訟程序或知識產權行政執(zhí)法程序(簡稱侵權訴訟),則投標人自知悉上述事項起將立即書面通知建設銀行,建設銀行有權采取相應措施,投標人將依法承擔全部責任。(提供承諾函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10.被政府部門和監(jiān)管機構通報或被其他同業(yè)禁入、在同類服務中發(fā)生糾紛或造成風險事件、被采購方列入黑名單的,不予準入。(提供承諾函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11.投標人應具備軟件開發(fā)相關的業(yè)績,業(yè)績涉及合同或框架協(xié)議的簽署時間為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單個合同或單個協(xié)議下金額不小于30萬元。
注:業(yè)績證明材料為單項合同或協(xié)議掃描件,且能體現服務內容、簽約日期、合同金額、服務對象;若合同或協(xié)議中不能體現上述要求內容的,可提供合同或協(xié)議對應的有效的證明材料。若提供框架協(xié)議,還需提供對應的采購訂單或發(fā)票。
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轉包。(須提供承諾函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六、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七、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為2025年11月14日9時00分至2025年11月21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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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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