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綿陽分公司2024年新型業務技術服務招標
1.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1項目概況:本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綿陽分公司2024年新型業務技術服務采購項目。預估含稅總金額為1100.00萬元人民幣。
1.1.1采購內容:本項目為專業技術支撐服務,提升面向行業客戶信息化項目的技術支撐能力和資源整合能力,推動產品和解決方案在各個應用場景的有效落地,助力地方政府數字化建設。
1.1.2服務質量要求:★合格★(詳細要求詳見第五章技術規范和服務要求)
1.1.3服務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止。★
1.2承包方式:/
……
1.3本項目不劃分標包,中標人1名,中標份額為100%。
1.4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詳見招標文件第七章投標一覽表,★投標人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p>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投標人資格條件如下:★
2.1.1主體資格: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投標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業績要求: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2022年1月1日至今類似項目(軟、硬件及信息技術開發類等)業績,應滿足下列要求:有效業績合同累計金額不低于500萬元。
2.1.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投標截止時間前36個月)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投標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投標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為本招標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招標項目招標代理機構;
(1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16)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及處理結果,應對投標人及其投標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涉及多個產品的,投標人及其任一投標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招標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17)被納入電信和互聯網行業網絡安全風險警示企業名單,且該企業或其涉及懲戒的產品和服務在采購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在懲戒期間內的。
(18)投標人存在在投標截止日前二年內因拖欠企業員工薪資(含勞務工、農民工)被行政處罰或引發群體性事件的不良記錄。
(19)法律法規、招標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標人控股和管理關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3.2投標人的主要管理人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長或執行董事、董事、監事、總經理或同等職務)在參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單位中有擔任主要管理職務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長或執行董事、董事、監事、總經理或同等職務),該兩家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段/包投標或未劃分標段/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1月24日9時00分至2024年11月29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友情提醒:報名前與下方聯系人索取投標登記表,以及辦理后續事宜。
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郵箱:[email protected]
溫馨提示: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閱,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 登錄,或聯系工作人員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獲取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及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