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2025年審判管理與智匯云運維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27.8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127.8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按照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的總體部署,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于2000年開始正式組建計算機網絡系統,至今,已經建成了數據網、語音網、視頻網等網絡,通過有線和無線的方式滿足了法院審判與法院管理等各方面的應用,并積極為相關部門、為社會,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務。信息化運維工作主要包括:主機和存儲系統(審判業務)、審執辦案系統、法庭音視頻系統、行政辦公系統和公共服務系統五大類系統,其中又包括主機和存儲系統(審判業務)、網絡機房UPS系統、立案系統、審判系統、案款系統、領導決策、院長辦公、統計分析、查詢系統、檔案系統、維護系統、補錄系統、案件詳情、審管辦系統、陪審員系統、數據遷移系統、移動辦公系統、電子卷宗系統、人民調解員系統、執行辦案相關系統、文書質檢服務系統、集約送達一體化系統、北京法院財務換票系統、智慧云系統、Cocall管理系統、網上辦公系統、叫號排隊系統、訴服一體查詢系統、客戶端系統和室內LED顯示系統、數字法庭音視頻等30多個子系統。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中小企業政策
■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小微企業采購。即: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業制造、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業承接。
□本項目預留部分采購項目預算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對于預留份額,提供的貨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制造、服務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預留份額通過以下措施進行:_____/______。
2.2其它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資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本項目是否屬于政府購買服務:
■否
□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且由財政撥款保障的群團組織,不得作為承接主體;
3.2其他特定資格要求:
根據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供應商須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等渠道查詢磋商截止日前相關信用記錄,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本次政府采購活動。(以開標現場代理機構查詢結果為準,投標人可不提供)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5-03-28至2025-04-03,,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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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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